離婚損害賠償包括哪些項目
離婚損害賠償包含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一》第28條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根據以上規定,離婚損害賠償包含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物質損害賠償主要是財產損害賠償,是賠償離婚過錯方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過錯方對此應當全部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主要是對受害方進行的精神撫慰,在確定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時,應當考慮一些因素:
一是要考慮賠償數額應當能夠撫慰婚姻無過錯方所受到的心靈上的創傷和精神上的痛苦,且要以受理訴訟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為準;
二是要考慮過錯方的經濟負擔能力,體現出對過錯方的有效制裁;
三是要考慮過錯方侵害的過程程度、手段、場合、后果和影響等具體情節確定其賠償責任,以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個人簡介:蘇揚,男,漢族,中國籍,專職律師,現執業于重慶盈科律師事務所,執業證號:15001201610607946。2、執業范圍:民事案件代理、刑事辯護及民商事案件。(可在律所官網等平臺查詢)3、執業地區:重慶4、經典案例:1擔任千億資產國企法律顧問。2.出版個人專著新三板財稅問題解析(三大央級出版社),執業八年以來,蘇揚律師領銜的律師事務所團隊代理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擔任轟動全國的12.14涉及槍支黑社會主要犯罪分子辯護人(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律師一直以來的執業理念是:只要我們決定受理這個案子,擺在事實面前的只有一個日程--打贏這場官司。我將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來,要把當事人的民事案件,當成自己的事情去辦理。不要畏懼政府,行政訴訟要勇于跟政府斗爭,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辜負當事人的委托。辦理案件要將心比心。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逮捕后羈押期限是多久
2020-11-17什么是離婚協議,離婚協議能否反悔
2021-02-07什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2021-01-05商業銀行可以轉讓經營許可證嗎
2021-01-17按揭批不下來免責條款怎么寫
2021-03-25強制執行有哪些性質
2021-02-08老人超市滑倒可以索賠嗎
2021-01-13怎樣界定外出務工人員
2021-03-13交通工具意外保險條款有哪些
2020-11-25被保險人違反保證保險公司可以拒賠嗎
2020-11-28養老金補發
2021-01-07關于保險理賠時效
2021-03-06土地出讓金與轉讓金是一回事嗎
2021-03-14農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轉讓后征收能享受哪些補償款
2021-03-23農戶土地流轉協議怎么寫
2020-12-20拆遷補償財產分割起訴期限是多久
2021-02-14合法的拆遷補償標準,到底應該是什么樣
2020-11-08拆遷安置房如何分房子
2021-02-21農村拆遷戶口減去面積的限制解讀
2021-01-28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拆遷重獲公房要如何分割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