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房地產糾紛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趨勢,主要包括:房屋產權糾紛,城鎮(zhèn)商品房屋買賣糾紛,房屋優(yōu)先購買權糾紛,房屋租賃糾紛,房屋抵押、典當糾紛,房地產相鄰關系糾紛,房屋拆遷糾紛。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發(fā)生房地產糾紛后可區(qū)別不同情況,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第一,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fā)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二,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fā)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準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第三,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第四,單位分給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于本人原因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筑不當,影響他人通風、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因違章建筑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以違章建筑物為標的發(fā)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妨礙他人通風、采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打房產官司還應注意以下事項: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例如:因房屋質量問題向開發(fā)商索賠時,就需要提交購房合同、開發(fā)商提供的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質量與合同及開發(fā)商承諾事項不符,給住戶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客觀證據材料等。
其次,如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其三,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zhí)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則》關于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guī)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房地產糾紛除通過訴訟或由相應的行政機關處理外,對因房地產的所有權、使用權、買賣、租賃和拆遷等方面引發(fā)的糾紛,還可以由雙方在簽訂合同或發(fā)生糾紛時訂立仲裁條款或協議解決。根據仲裁條款或協議約定,提交給仲裁機構裁決。但是,根據《仲裁法》的規(guī)定,下列糾紛不能仲裁:1.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或者審理辦結的房地產糾紛;2.涉及離婚、收養(yǎng)、監(jiān)護、繼承、析產、贈與的房地產糾紛;3.涉及落實政策問題的房地產糾紛;4.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房地產行政爭議;5.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后發(fā)生爭議的房地產糾紛;6.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內部分房的房屋糾紛;7.駐軍內部的房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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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楊余娜律師(聯系13282211144),寧波本地人,2011年8月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曾在寧波市**區(qū)人民法院和寧波市公安局**分局工作多年,現為浙江共業(yè)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業(yè)務專攻方向:刑事、民商事(含民間借貸、買賣合同、債權債務、婚姻繼承、交通事故、工傷賠償等多方面的案件)、企業(yè)法律顧問。楊余娜律師受過專業(yè)性法學專業(yè)教育,對所承辦的案件一絲不茍,認真負責。對于刑事案件,楊余娜律師利用多年的公安工作經驗和資源,根據不同案件情形針對性提出有利辯護或策略。對于民商事案件,楊余娜律師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院實踐工作經驗,根據不同案件事實和證據尋找突破點,最大程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楊余娜律師業(yè)余研究風水,發(fā)現通常來找律師的當事人,均在一定程度上受住宅或辦公樓風水、面相或八字等困擾或影響,可通過一定方式化煞、補喜用神等方式增加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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